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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罪治理工作交流会在浙江义乌召开

浙江检察
2024-10-22

8月2日,轻罪治理工作交流会在浙江义乌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共研共商轻罪治理工作发展路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出席会议并致辞。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讲话。

陈国庆强调,要主动适应犯罪治理新形势,重视和加强轻罪治理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探索,在法定检察职责范围内,依法有序探索轻罪治理工作,将轻罪治理作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


陈国庆指出,要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轻罪治理,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据、宽严有度、宽严相济”,坚持公正与效率相统一,推动轻罪案件分类办理。


陈国庆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引入多方主体参与矛盾化解,构建政法机关与基层居民组织等多方参与轻罪案件矛盾化解工作联动机制,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联动机制。坚持凝聚多元化治理主体合力,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工作体系,强化各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协同推进轻罪治理。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致辞。

林贻影指出,要突出轻罪治理的整体性,坚持党委领导、部门各司其职。要突出轻罪治理的系统性,加强轻罪治理工作的内在协同,统筹好“宽”与“严”、实体与程序、刑罚责任与非刑罚责任的关系。要突出轻罪治理的综合性,实现轻罪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严格坚守法律底线不动摇,促推轻罪案件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推动执法司法水平提升,实现一个领域一个系统的全面治理。要突出轻罪治理的数字化,促进轻罪治理质效和能力同步提升,运用数字化手段辅助轻罪案件办理,运用数字化场景建设促进监督治理,运用数字化形式评估轻罪治理成效。


金华市委副书记、社会工作部部长、政法委书记陈孝致辞。

陈孝指出,开展轻罪治理工作,是法治现代化在刑事领域的具体体现,也是提升社会治理质效的必然要求。去年以来,金华系统构建“2+5”轻罪治理实践拼图,“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入选最高检试点,“醉驾案件公益服务评价机制”获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治理成果一等奖。金华将以此为契机,把交流成果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努力打造轻罪治理工作“金华样板”,为全省、全国作出更大的贡献。


检察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李辉作会议总结。

李辉表示,本次活动主题鲜明,契合新形势新任务;求真务实,聚焦新情况新问题;守正创新,碰撞出新火花新观点。他指出,轻罪治理工作要更加注重理念更新和重塑,依法准确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履职基本价值追求;要更加注重规则的规范和精准,从程序和实体双维度进行把握和探寻;要更加注重治理的系统和协同,尤其要注重拓展数字技术在轻罪治理中的应用,数字赋能实现执法司法工作与社会治理互融互促。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东林主持会议。


会议对本次活动征文的获奖论文作者进行颁奖。(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与会学者、实务专家围绕轻罪治理领域的基础理论、办案实践、综合治理问题开展了精彩的专题交流一键直达现场——


主旨发言



卞建林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轻罪治理的程序方略

近年来,我国犯罪态势和犯罪结构呈现重罪重刑案件持续下降,轻罪轻刑案件不断上升的“双降双升”趋势,轻罪已然取代重罪成为犯罪治理的主要对象。轻罪案件适用的程序应不同于重罪案件,需要符合其自身的特点以及治理需要,除了实体法上需要对轻罪案件作出适时调整外,还需要程序法的积极响应及参与,以发挥轻罪治理之程序功能。具体而言,要简化程序,提高诉讼效率;妥善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探索程序出罪,加强诉讼分流;实行宽缓处遇,减少负面影响。



汪世荣

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

中华法系治理财产犯罪的机制及其启示

在轻罪治理中,财产犯罪的治理占据重要地位。中华法系形成了独特的财产观念、制度和文化,构筑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治理财产犯罪的综合机制,形成了富有启迪意义的治理文化。中华法系中保护财产的观念根深蒂固,窃盗罪立法和司法环节中坚持物主和侵财行为人责任的分担、平衡。在治理原理上,坚持对侵财违法行为和犯罪的一体治理,财产返还优先并辅之以财产制裁,将监守自盗和监临主守盗取监临财物作为窃盗的加重情节等。



胡铭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数字时代的轻罪治理

数字时代为轻罪治理带来了重要契机,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在诉源治理、犯罪预测预警、法律监督及非羁押措施执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轻罪治理要以数字技术为工具,以信息共享与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为方法,以体系化构建为目标。完善轻罪治理关键在于构建兼具预防、惩治与教育矫治功能的立体化体系,依托科技手段实现智慧化转型,并强化社会多元主体参与,使得轻罪治理在法治轨道上实现从“治罪”向“治理”的深刻转变。


轻罪治理实务专题交流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程曙明主持实务交流环节。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浙江省诸暨市委政法委、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围绕轻罪治理实务作交流发言。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

第三检察部主任 吕晓华

江苏省无锡市检察院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李营

诸暨市委副书记、

政法委书记 王琤

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

党委副书记、政委 陈根清

浙江省金华市检察院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裘菊红

浙江省瑞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朱捷浙江省温岭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屈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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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罪治理基础理论问题研究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郭立新主持本单元。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新,上海政法学院讲师、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挂职)杨慧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综合指导处处长高德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吕玥分别围绕《中华传统法治文化赋能中国特色轻罪治理研究——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视角》《轻罪治理视角下不起诉制度的滞后与调适》《轻罪治理的多维二元式架构》《轻罪案件酌定不起诉扩张适用问题研究》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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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邓子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喻海松,杭州师范大学沈均儒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余钊飞与谈。


轻罪案件办理实践问题研究


浙江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胡耿主持本单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官王晓伟、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何德辉、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彭程,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钱建美分别围绕《轻罪案件办理监督制约机制研究》《轻罪治理的现实路径研究》《积极刑法观之下轻罪案件不起诉“出罪”的检察范式构建》《轻罪治理中检察履职问题研究》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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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四级调研员骆程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教授张吉喜,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特聘研究员、高铭暄学术馆副馆长梁健与谈。


轻罪综合治理问题研究


人民检察杂志社社长庄永廉主持本单元。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施灵运、西南政法大学特殊群体权利保护与犯罪预防研究中心研究人员锁雨昕、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常馨月、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张雨生分别围绕《轻罪诉讼之重:实践困境及其纾解》《论轻罪治理的政策面向与多元路径》《轻罪再犯预防实证检视、困境透视与善治“密钥”》《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轻罪治理现代化的价值溯源、图景解构与路径探析》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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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副院长、教授王东明,绍兴文理学院法学学科带头人、法学院教授刘晓山,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副教授、上海市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崔志伟与谈。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周惠永,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姚海涛,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瑞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法、最高检、人民检察杂志社,浙江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委员会、省法院、省司法厅以及北京、江苏、浙江相关司法实务界代表,《法治日报》《检察日报》《浙江日报》《浙江法治报》等媒体记者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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